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进行模拟仲裁。
文亚雄摄(新华社发)
前不久落幕的哈尔滨亚冬会上,由国际体育仲裁院(CAS)选派的3名仲裁员组成特别仲裁庭,来处理和解决赛时体育纠纷。范铭超是其中唯一一名中国籍仲裁员,他介绍:“引入体育仲裁,已成为国际综合性运动会的惯例。”
对大众而言,“体育仲裁”听起来熟悉又陌生。说熟悉,近年来体坛备受关注的多个争议事件,让体育仲裁频频见诸新闻;说陌生,体育仲裁如何“断案”、有何效果,成为很多人的疑问。
用时多久?
常规仲裁一般时限为3个月,特别程序只需24小时
案例一: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冰球项目资格赛举办前夕,17名青少年运动员因注册、参赛资格纠纷无法参赛。应赛事主办方邀请,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启动特别程序,在24小时内宣布结果,作出了支持17名青少年运动员参赛的裁决。
2023年2月11日,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成立,标志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规定的体育仲裁制度成为现实。迄今为止,该委员会已受理近百起案件。
委员会成立后审结的第一个案件,就是解决十四冬冰球项目资格赛参赛资格纠纷。“这一案件从审理到最终裁决,引发社会关注,为我国体育仲裁实践迈出第一步。”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委员兼新闻委员会主任委员、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吴炜说。
快,是审理该案件的显著特点。常规仲裁一般时限为3个月,而特别程序只需24小时。“午饭后我们就进入审理,一直持续到晚上八九点钟。”吴炜回忆,“双方充分陈述,在庭审调查最后阶段还递交了新材料。”由于大量竞技体育纠纷发生在竞赛过程中或举办前,为了不影响当事人参赛,解决这类纠纷必须高效、专业。一般情况下,裁决结果会迅速作出,而裁决书则在之后呈现。
在世界体坛,体育仲裁制度由来已久。从1984年国际体育仲裁院建立,到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首次设立奥运会临时仲裁庭,体育仲裁制度不断发展。
作为国际体育仲裁院的仲裁员,吴炜已有十几年的相关经验。“随着竞技体育商业化和职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参赛资格、青训补偿、商业赞助、纪律处罚等纠纷日趋增多,体育仲裁逐渐成为国际上解决体育纠纷的主流方式。”吴炜说。
中国体育仲裁制度建设不断加快进程。2022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专设体育仲裁章节。2024年12月31日,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仲裁中心在北京揭牌成立,承担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日常事务性工作。
以前,我国体育纠纷主要依赖体育组织内部纠纷解决机制,一些争议事件久拖不决造成当事人利益受损。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委员兼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上海仲裁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范铭超表示:“现在有了权威的体育仲裁机构,裁决过程得以更贴合法律法规。”
“从体育大国迈向体育强国,法治进步是题中应有之义,体育仲裁是展示依法治体成效的重要制度实践。”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仲裁中心主任丁涛说。
谁来仲裁?
仲裁庭由3名仲裁员组成,当事人可选定仲裁员
案例二:某国内足球俱乐部解散,多名青少年球员与俱乐部陷入合同纠纷,面临无球可踢的风险。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在转会窗口期及时开庭审理并作出裁决,帮助球员及时转会。
“这起案件案情较为复杂,涉及的当事人比较多。”丁涛介绍,如果不能及时在转会窗口关闭前解决归属问题,这些青少年球员至少得推迟一年进入其他职业球队,不但经济利益受损,还会影响职业发展。
仲裁庭组成后第一时间开庭审理,并以最快速度作出裁决。据介绍,仲裁庭由3名仲裁员组成,双方当事人可分别选定一人,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最终裁决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如果不能形成多数意见,则以首席仲裁员意见为准。
“严谨高效办实事,体育卫士暖人心”——锦旗上的话,表达了这些球员及其家人对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的肯定。
独立、公正、专业、高效,是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的服务理念。在官网上,当事人可通过办案大厅完成在线立案、上传证据、选择仲裁员等多个步骤。“很多体育纠纷都有时效性,网络平台让案件审理更加高效、便捷。”丁涛表示。
在范铭超看来,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好比最高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对中国体育领域的各类纠纷处理有重要指导作用。
“通过一次次仲裁,让运动员和各体育组织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和公正,从而更懂法、更守法。”范铭超说。
有何效果?
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引导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案例三:某地方体育协会处理比赛纠纷时对一名运动员作出处罚决定,但决定送达方式不合规,运动员提出申诉,双方最终诉至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委员会虽然支持了处罚结果,但在裁决书中明确指出协会处理案件时的程序瑕疵,促使其整改。
中国体育仲裁制度目前还处于积累案例和经验的阶段,急需一批专业的体育仲裁员。目前在册的102名仲裁员中,超2/3是法律界人士,另外近1/3是体育领域专家。
吴炜认为,一名优秀的体育仲裁员要有较高的综合能力,不但要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和实务经验,更要对不同体育项目有深入了解,“仲裁员不是裁判员,要懂规则但不能仅依赖规则,审理案件要从合规性和合法性全面判断。”
专业仲裁队伍的建立、案例和经验的积累,促进了体育仲裁制度的执行。范铭超指出,把握好“体育”和“法律”之间的平衡点,是体育仲裁令人信服的关键,“体育仲裁既不能缺位,也不能越位。”
体育仲裁具有很强的公共属性,除了把案子办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还可以通过案件审理发现体育领域普遍存在的问题,对行业发展予以规范和引导。比如,某地方协会的处罚决定仅在微信群等渠道发布,并未直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从微信朋友圈得知自己被处罚后,提出申诉。“经过调查,我们支持该协会的处罚结果,但也促使该协会及时调整协会章程和运行程序。”丁涛说。
另一方面,我国运动员对体育仲裁制度日渐熟悉,有助于他们更好地适应国际体育法治环境,维护自身权益。
丁涛坦言,如何进一步提高仲裁质量和效率、提升公信力、加强对体育仲裁机构的司法监督,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摸索。
“去年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全球范围内能顺畅运行的体育争端解决机构并不算多。迈向国际一流的过程中,中国体育仲裁机构必须坚持长期主义,帮助社会各界逐步形成体育法治观念。”范铭超说。(记者 李 硕 郑 轶 任筱霞)
《人民日报》(2025年03月14日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