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监督法修正草案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

昨天(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公布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于12月25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并介绍本次常委会会议拟审议的法律草案主要情况。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监督法修正草案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其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二审稿进一步补充完善农村妇女权益保护,防止外嫁女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益“两头空”。

增加规定 防止外嫁女权益“两头空”

发布会上介绍,农村妇女权益保护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此次拟提请审议的草案二次审稿在此方面作了进一步的补充完善:

一是,为防止外嫁女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益“两头空”,增加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结婚,在新居住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取得成员身份的,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取消其成员身份。”

二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妇女的合法权益,在草案原有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户无男性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拟明确对国有资产管理 政府债务的监督

同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监督法修正草案,将从完善人大监督指导思想、完善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制度机制等方面做出修改。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 臧铁伟:明确人大常委会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原则,明确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应当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明确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政府债务、金融工作的监督,明确对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和审查,健全对司法解释的审查机制和程序

新闻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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